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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准备搬迁,原来距工厂只有十公里,现在搬到新址,距离达到二十多公里,我要是不愿意去的话,是算我离职还是单位辞退我,我能不能得到经济补偿,在单位工作十多年了,每次都是和劳务公司签合同,就签了两次合同,之后就没签过,要是有经济赔偿,我应该找谁要

劳动纠纷 2022-09-27 10: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因员工不愿随公司搬迁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企业搬到郊区员工离职一般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等等
  • 劳动合同变更时,劳动者可以要求补偿,但用人单位一般不会同意,这时劳动合同无法变更。 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合同未到期,单位单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无法与劳动者达成一致的,劳动合同不得变更,不能视为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单位在劳动合同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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