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爸跟妈有一栋70年限的楼写了我爸爸的名字,08年我妈妈去世了后,我爸跟后妈结婚了生了个儿子后买了一套楼写了后妈的名字,请问我妈生前跟我爸共同财产的房子,如果继承是如何分配,我爸有权买了或者把房子全部给后妈或者后妈的儿子吗请问我妈生前跟我爸共同财产的房子,如果继承是如何分配,我爸有权买了或者把房子全部给后妈或者后妈的儿子吗

继承 2019-03-29 11: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家庭共有财产,只有在分家析产或者继承遗产时才能具体分割。分割时,原来为家庭共同生活期间所负担债务,应以共同财产偿还。对那些不能分割或者分割后会降低使用价值的财产,应当作价分割。
    家庭每个成员对家庭共有财产原则上都享有平等的权利,但具体分割财产时,每个成员所分享的份额,不能实行平均分配,在遗产分割时,应当本着团结和睦、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处理。
    产生分歧意见时,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由人民法院根据每个共有人对家庭共有财产的贡献、各自经济状况和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确定每个成员的份额,对于老、弱、病、残的家庭成员,应给予照顾。
  • 配偶首先占有50%,这部分不是遗产,另外50%才是遗产,如果没有遗嘱,按照继承法规定走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中,没有明确规定其继承的先后次序,但第九条同时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这意味着同等情况下,继承人的权利是相等的。

    而第十三条规定的“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实际区别了同一顺序继承人因继承遗产份额的不等而形成的遗产继承顺序。
  •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婚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父母的房产,原则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均分。但是父母的遗嘱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离婚时按照个人财产分割,另一方没有财产权益。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财产继承按下列顺序分配:
    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先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进行处理,分配后有剩余的,在法定继承人之间进行分配。
    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在法定继承人之间进行分配。
    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一般平均分配。
    《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昌吉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