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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初中毕业就帮父母一起在家里开店做生意,现在大概有八九年了,这些时间父母也没有发工资我也没要求这些。资金都是他们管。现在闹矛盾把我原来受伤的地方打骨折。我想买房子分开过。他们不出钱。有什么办法让他们出钱买房子吗?不买房的话我能不能拿点资产或者钱

教育 2022-10-05 17:4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一般情况下如果离婚时尚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又缺乏明确赠与一方的证据,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出资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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