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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最近发现买到一台翻新机 找店家他不认 反而还说那假货诬赖他,因为时隔半年,且是通过几方面买的 也没有发票,只有转账记录 ,请问我能怎么解决

综合法律 2018-12-28 12: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示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消费者还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向公安机关举报卖家售假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五条 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检举。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奖励。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就是知道商品的具体情况,卖方没有像你说明手机情况的,属于违法,如果有确实的证据证明的话,可以要求对方更换,如果不愿意更换可以进行索赔。如故意隐瞒翻新的事实,涉嫌欺诈,可以要求撤销合同,并要求够机款3倍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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