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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工资20700进行劳动仲裁后,又走法院强制执行无果。原因是公司资不抵债,面临破产,我正在申请破产。就在我最近要申请破产时,接到公司反告我的传票,两个案子:一是告我不当得利9000元,二是告我买卖合同纠纷11000元。我想问如果公司的这两个案子赢了,可以金额抵消吗?因为我的案子已经三年了,算上利息总金额大于他的两个案子金额。如果不能抵消,法院是怎么执行呢?

劳动纠纷 2022-10-08 19: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申报破产债权时,拖欠的工资是不算利息的,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清偿所欠职工的工资。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因为企业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 如果破产企业拖欠职工的工资,适用劳动仲裁前置,职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 破产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使用劳动仲裁前置,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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