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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提前一个月写了辞职信,合同期内离职老板能扣一个月工资吗?签的合同上写着要提前2个月告知合法吗?还有签的合同上写着甲方给乙方技术培训,乙方离职能扣除15到20天的赔偿是合法的吗?

劳动纠纷 2022-10-10 16: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提前半个月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不违法。如果跟用人单位协商好,用人单位同意你提前离职,那么就是合法的。即使用人单位不同意,那么再等15天之后就可以离职了。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上班一个月辞职有工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辞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没有提前一个月辞职,公司要扣一个月的工资是不合法的。如果因劳动者违法解约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以扣除其工资,但是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其当月工资的20%。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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