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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法院联系不到被告怎么办?

案件执行 2022-10-11 16: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离婚的,若联系不上有可能会公告送达,国内的话60天公告送达完毕,安排开庭,若对方未到庭,有可能择期开庭,法官可缺席判决并公告送达,依然需要60天,但是第一次判离的概率较小,判决生效之日后,还需等待6个月才能第二次起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一方起诉离婚,但法院联系不上被告的,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来发送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被告不到庭的,可依法作出缺席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可能是被告无意甚至是故意回避,拒绝参与法院的文书通告。那我们可以尝试先与被告的亲友联系,在其亲友的帮助下能找到被告。对必须到庭的被告,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对一般案件,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民事诉讼》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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