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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十几年前买了邻居的一片宅基地,和我原本的老宅合并到一起,现在成了一处大院子。因当时买邻居宅基地时只写了个买卖协议,没有过户宅基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证一直都是在村委不在我们手里,现在要拆迁,拆迁方案是按一户一宅的形式补偿,那我买来的这片宅基地应该是和老宅一起算一处宅基地?还是算两处宅基地?没有过户宅基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证一直都是在村委不在我们手里,还是算两处宅基地?

房产纠纷 2019-06-14 08: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宅基地买卖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事宜,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达成转让协议如下:  
    一、宅基地坐落、面积甲方将拆迁所得的坐落于xx的宅基地转让给乙方,具体位置编号和面积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竞买或摸号后确定。上述宅基地的使用权归乙方享有。  
    二、转让金额该宗地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5万元。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在甲方原房屋拆除后3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万元,余款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并交付给乙方后3日内付清。  
    四、房产归属  
    1.在该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出资建造,房产归乙方所有。  
    2.建房手续由甲方配合办理,所涉费用由乙方承担。  
    3.房屋建成后,在法律政策许可的前提下,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将土地证和房产证办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如甲方反悔应当向乙方全额退还宅基地转让款25万元,并偿付违约金25万元,如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包括建房、装修工程款和房地产增值部分);如乙方反悔,则已付的土地转让款作为违约金偿付给甲方。  
    六、未尽事宜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七、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协议份数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二OO年月日
  • 1,如果受让方不属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的,转让方就可以主张协议无效;  2,如果转让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受让方虽然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之一,但是不符合宅基地的受让条件的(一户一宅),也可以主张协议无效。  一,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二,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其次,无论是过去的拆迁,还是现在的征收,都有一个划定红线的时间,也就是确认征收范围,范围确定后有很多事情就不能再进行了,否则法律不予认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再次,然而每个地方的具体规定又有些不同,以上海为例,《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实施的行为):“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增加违反规定的补偿费用:
    (一)建立新的公有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公有房屋租赁户名;
    (二)房屋转让、析产、分割、赠与;
    (三)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
    (四)迁入户口或者分户;
    (五)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最后,具体对比签约过户的时间与征收范围确定的时间,就能够明确是否有效了。
  • 您好,要根据当地出台的土地征收政策是否要求户籍必须是本地,如果是要求户籍必须在本地,那么您就不能享受土地征收补偿政策,只能根据您房户的价值享受房屋拆迁补偿,如果是不要求户籍所在地的,那么您在房屋拆迁补偿之外,可以要求土地征收补偿,根据土地的面积和使用权的剩余年限要求赔偿。也就是说,如果不要求户籍,原有的拆迁协议就有效,如果要求户籍,那么拆迁协议需要重新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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