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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完产假,公司以没有岗位,暂时停发工资,不安排工作,该怎么办?社保怎么交?

劳动纠纷 2022-10-12 15: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买了社保产假公司没发工资的处理方式: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进行举报投诉;或者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其发放工资。若是劳动者不发放的,女职工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劳动者在产假期间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其支付产假工资,用人单位没有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选择直接去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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