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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现在在哺乳期,刚刚休完产假回公司上班。我在公司工作六年了,按照法律,我总共能得道多少赔偿?2.如果现在解除劳动合同,我的生育险报完至少要2个月,有依据要求公司给我报补充医疗么?3.我还有年假未休,可以选择不休而补偿么?

劳动纠纷 2022-10-14 13: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如果公司过失性辞退不需要支付赔偿;但是其他辞退情形属于违法辞退,应当按照经济补偿二倍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公司过失性辞退不需要支付赔偿;其他辞退情形属于违法辞退,应当按照经济补偿二倍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首先可以享受98天的产假,其次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处在怀孕期的女员工。另外如果合同时间到了,要顺延到怀孕期,还有哺乳期结束。如果被违法辞退了,女性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在怀孕期间还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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