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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大学实习,然后跟公司签订了实习协议,后来又签订了一份就业意向书,现在想要解除合同,却要赔付5000元,而且根据就业意向书,我实习完还必须在公司工作,签署3年的合同

劳动纠纷 2022-10-21 00:5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与实习生解除劳动关系一般不需要赔偿。若实习生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的,要根据协议约定进行赔偿;若是在校生的,与工作单位不是劳动关系的,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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