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是农村户口,结婚时父母给买的房,房产证是我的名字,现在离婚了,要把房子转让,要不要父母和儿女的签字,结婚时父母给买的房,房产证是我的名字,要把房子转让,要不要父母和儿女的签字

离婚 2019-01-28 01:2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已经购买了房屋,那么你就是有权得到补偿,这跟户口没用关系。只是因为房屋要拆迁,一般此前一段时候不允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有些地方规定房产证上的原先所有权人出面办理相关手续,他再将这些补偿还给你,有些地方允许你们根据合同内容直接由你出面办理手续。
  •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表格可在公证处网站下载,由被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并盖章;没有单位的,由社区工作站和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
    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的,可由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社区工作站、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并提供相应证明);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 房屋买卖要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可买到),在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一般都是签了买卖合同首付给他3成,然后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过户当日付6成,等你拿到产证后给他最后的1成。
    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
    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托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西双版纳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