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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因一时冲动刷信用卡消费十万元,后分期返还,现在还差六万多,已经逾期了,银行天天电话催我,并下最后通牒说明天不还就停卡起诉。请问律师我会坐牢吗?我因一时冲动刷信用卡消费十万元,后分期返还,并下最后通牒说明天不还就停卡起诉。请问律师我会坐牢吗?

综合法律 2019-03-23 18: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信用卡逾期不还,有犯罪构成要件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为“数额较大”,根据您的情况,逾期5个月,6000元未还,没有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所以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您可以继续照顾您的母亲。
    逾期未偿还的信用卡债务尽快偿还,以免影响个人的征信记录。可以跟银行主动沟通还款,确定还款期限。
  • 一般信用卡逾期九十日即可进入司法程序,进行立案,追诉期为两年。
    信用卡还不上会产生的后果(催款步骤):
    ① 发卡行会依法催收到期信用卡贷款,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的约定,发卡行将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包括冻结信用人使用人的银行存款,以及查封已抵质押的财产等。
    ② 判决下来后,会依法强制执行(扣划存款,拍卖抵质押物等)财产以清偿银行的贷款损失。
    具体包括:欠款本金,欠款利息,逾期利息和罚息,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处置抵押(质押物)物变现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等。
    ③ 信用会受到影响,如果是以公司为借款人,贵公司在全国银行信贷咨询系统中会被记录在案,个人名义的信用卡透支也会在全国个人征信咨询系统中被记录逾期贷款。
    ④ 如不是恶意的拖欠银行贷款,而且有能力支付正常信用卡透支的利息,建议先向信用卡中心先申请还款缓期,说明还款意愿和暂时还不上信用卡欠款的事实和以后还款的计划,一般情况下银行会予以宽限。
  • 信用卡逾期没钱还钱:
    1、利用银行提供的延时服务
    如果资金只差一两天就能还上,可以利用银行的延期还款服务,银行一般都有1—3天的延时还款服务,至于具体的天数,每个银行不一样,最好咨询相关银行客服。
    2、办理信用卡分期或最低还款
    短期内还不上信用卡的话,可以考虑办理信用卡分期或是偿还最低还款额,虽然这两种方法要支付给银行一定的利息,但也避免了逾期造成的不良的信用记录。
    3、有效更改帐单日
    如果预计某笔账单可能到时没法还,可以在帐单出来前向银行申请更改帐单日,以期延长还款期。当然,账单日也不是说改就能改的,具体的情况要咨询银行才能确认。
    举个例子,假设本月帐单日是10日,在今天(5日)发现到时可能还不上,就可以打电话给信用卡客服,申请将帐单日改到2—4日,申请成功后,这个月就没有帐单出了,要到八月2—4日才会出帐单,相当于延长了一个月的时间还款。
    4、找朋友或家人借钱周转
    找朋友或家人周转一下,先借点钱来换信用卡,等自己资金宽裕时再还钱,当然,这种方法建议还是少用,人情嘛。
    5、以卡养卡,慎用!
    下下策——以卡养卡,典型的拆东墙补西墙,不推荐。银行的风控非常严,谨慎使用,偶尔救急或许可以,不可经常尝试去用,否则会有降额或是冻结卡片的危险,以致留下不良记录。
  •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涉案六万元,属于信用卡诈骗罪中“数额巨大”标准,依法量刑是: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量刑是很重的,建议尽快归还。法律依据:
    1、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行为人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进行诈骗活动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以本罪定罪处罚。
    2、《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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