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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律师你好,我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岗位写的服务性岗位,期限写的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现因项目结束,公司将我调到别的地方做别的任务,我没同意,公司出了一份调岗通知书让我立马去报道,否则旷工处理,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2-10-29 12: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公司调岗,符合劳动合同约定,合情合理,合法合规,劳动者不能胜任原来的工作,又无任何不去新岗工作的正当理由,公司可按旷工进行处理,多次旷工后,公司可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公司调岗,符合劳动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原来的工作,又无任何反驳理由,不去新岗,公司可按旷工进行处理。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因单位无故调岗的可以申请仲裁。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选派,调岗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调岗的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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