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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实习生,在效果图公司。刚去公司实习的时候,他们给我签了一份实习协议,协议内容是:实习半年,转正后要继续给公司服务一年,如果中途辞职就罚违约金8000,说是培训费。现实呢,并没有什么培训,第一个月叫我们做练习,第二个月以后都是做项目,偶尔主管说说哪里哪里要改、要什么效果。现在基本天天加班,经常到半夜,经常中午休息时间都要做项目,一个月就800元补贴。这都是什么鬼协议,什么鬼培训啊。所以我就想问问这样合法吗,如果离职算是违约吗并没有什么培训,这都是什么鬼协议,想问问这样合法吗,如果离职算是违约吗

合同纠纷 2019-03-07 03: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并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必须符合以下要件:第一,单位与劳动者有关于服务期违约金的约定;第二,单位提供的培训费是有支付凭证的专项培训费用;第三,单位对该劳动者提供的是专业技术培训。
    《劳动合同法》仅确立了脱产培训服务期制度,学徒学成后立即跳槽的情况比比皆是,公司的内部培训又不属于单位可以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对象,单位无法向其主张违约金或要求支付培训费以弥补自身损失。
  • 只有在两种情形下单位才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
    1、单位对员工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并约定了服务期,如果服务期没到员工要解除合同应支付违约金。
    2、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关于保守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协议,如果劳动者违反了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约定的违约金都是无效的。 不过,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 实习生还属于在校学生,实习阶段不可能与实习单位形成劳动关系,更不可能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不存在离职问题,充其量是提前终止实习期。也就不存在和实习单位办理正式的离职手续一说。
    但这种情况类似于劳动者的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虽然没有法律规定需要履行提前多少天的告知义务,但必要的提前告知还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毕竟还牵扯到必要的工作交接。但单位为此而扣掉实习生最后一个月工资的做法,显然是违法的,是不能够接受的。
    工作交接完毕后,单位仍然坚持要扣掉最后一个月工资的做法,既违法也侵害了实习生的合法权益。 由于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实习生与单位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不能够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也可以尝试着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请求干预并查处,看看是否有捷径可走。

  • 1、实习生实习是学校根据教育大纲安排的实习内容和时间,实习生应当按照学校的要求实习期满。
      
    2、实习生到单位实习,不属于单位职工,与单位没有劳动关系,也没有劳务关系,离职不需要递交辞职报告。随时可以离职(其实单位没有你的岗位和职位)。其实离职都说不上,更不要说辞职了,只能说实习期满离开或实习终止离开,是离开不是离职。
      
    3、实习生离开实习单位应当礼貌离开,向单位领导和实习师傅打招呼,表示给人家添麻烦了,感谢人家的关心与教诲。
      
    4、实习生完成实习任务后要写好实习报告,有的可能还要到实习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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