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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离公司扣押工资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2-10-30 09: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扣押离职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劳动监察部门应当受理,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按拖欠额度百分之五十至一百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者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一次性按出勤结清工资,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劳动监察应当受理,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按拖欠额度百分之五十至一百支付赔偿金。
    所以当用人单位扣押离职工资时,就要收集证据,然后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投诉。
  • 工人被扣押工资可以投诉。用人单位存在扣押工资的行为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员工的工资,对于这类行为,处理投诉之外,还可以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公司扣押离职员工工资的行为不合法。双方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支付员工的工资,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发出支付令。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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