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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6年,开发商已撤离房产证开发商已代办好,当初没问开发商要购房发票和契税发票,现在如何取得发票?

房产纠纷 2022-10-31 11: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到当地住房建设管理部门投诉
  • 购房合同掉了可以重新签订,或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复印,购房发票掉了可以登报公示遗失信息,公示期满携带身份证、购房合同、房产证到地税部门进行补票。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
    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 丢失购房发票第二联的,依然可以办理房产证。购房者可以率先到房屋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申请代开不动产统一销售票据,或者向住建局说明情况,到银行打印流水、开具证明,亦可证明房屋买卖事实关系。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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