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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麻烦咨询一下,买二手房的时候交给了房东29万首付,然后等银行批款,批款了以后要过户解押,因为我方钱不到位,拖了一段时间,等我方向卖家提出要过户的时候,卖家提出要赔偿,我方答应给予五万赔偿,卖方不同意,现在又说我们违约,如果继续交易就要28.6的违约金,如果不继续交易就给我们退十万块,让我们搬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

房产纠纷 2022-10-31 12: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签好房屋买卖合同后又反悔可以与对方协商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进行退房;对方拒绝协商的视为该方单方面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买二手房交了定金签了合同又后悔了可以与对方协商一致解除。擅自解除合同的,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刚买完房子就后悔了可以与对方协商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进行退房;对方拒绝协商的视为该方单方面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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