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x外卖吃出异物,商家不赔偿,不道歉,消协说调解,一个月了都没消息

消费者维权 2022-10-31 2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由消协主持的调解是民间调解;由技术监督部门或工商部门主持的调解是行政调解,经营者拒不履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调解意见,即行政处理决定,行政机关依法给予制裁。如果协商不成,消费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规定,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争议可通过以下五种办法解决:
    (1)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当然这种调解是自愿的且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3)向有关部门申诉;
    (4)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规规定:
    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即与经营者协商,把所购买的商品或所得的服务退换、维修或作适当补偿,从而平息争议。
    2、向消协投诉。投诉可直接递当地(区、县及市)消委会,如商品额值较大、问题较严重或当地消协未能解决的,也可向上一级消协投诉。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消费者在产生消费权益争议后,应分别按照不同情形向工商、物价、质量技术监督、检疫、卫生、农业、建设等有关行政部门申诉;申诉的手续与投诉大致相同。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所谓仲裁,即由当事人双方以外的第三者对民事、经济、行政等争议作出裁决。消费者权益争议仲裁,多为经济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消费者权益争议属民事诉讼。消费者自身的权益受到损害时,也可以直接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商家被投诉到消协后果如下:消协会调查处理,查证属实的会要求商家依法处理消费者的诉求,商家拒不接受消协意见且拒不处理的,消协会告知消费者依法维权的途径。涉嫌行政违法的消协会移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到移送后会进行调查核实进行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崇左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