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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把我车刮了,没给我联系,我报警处理了,找到他人怎么处理

损害赔偿 2022-11-01 09: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小心把别人停在路边的车刮了别人会知道。当事人可以通过报警,或者调查监控查清事实。所以不小心刮了别人车的,应当主动联系车主进行赔偿,而不是驾车逃离现场以逃避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刮了别人的车被找到并且报警可以先与对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划分,根据划分责任比例来承担责任。并对剐蹭者作出相应惩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车被刮了,如果找不到人的,可以报警。通常交警在接到报警电话之后会到现场并开展调查,通过调查监控录像或者询问周围的目击证人对侵权人进行搜寻,在锁定其侵权人之后,会进行联系,之后由侵权人依法赔偿。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
    因调查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有关单位、个人调取汽车行驶记录仪、卫星定位装置、技术监控设备的记录资料以及其他与事故有关的证据材料。
    第三十八条
    因调查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组织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证人对肇事嫌疑人、嫌疑车辆等进行辨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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