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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劳动合同问题,我2016.1.9号进了一家公司,双方签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合同,也就是2017.1.9号到期。可是一月份的时候他们没给我续签合同,直到6月份才来跟我续签的,而且日期是从2017.1.9号开始签到2020.1.9号,请问我可以拒签吗?从1月份到6月份我都没有合同在身,人还在职,我可以申请合同外这几个月的双倍赔偿金吗?谢谢!!可是一月份的时候他们没给我续签合同,请问我可以拒签吗?我可以申请合同外这几个月的双倍赔偿金吗?

合同纠纷 2019-06-07 18: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依据《劳动合同法》,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双倍工资。未缴纳社保的,应当补缴社保。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如果不能够协商一致的,可以由劳动者到劳动仲裁委员会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事情进行劳动仲裁申请,如果用人单位在收到仲裁裁决时仍不履行的,可以到法院依法起诉。
  • 其一,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而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若因用人单位自身原因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就以上问题建议双方协商处理,若双方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关于经济补偿
      A. 不需要支付的情形
      a. 用人单位因劳动者严重过错而解除合同的;
      b. 劳动者非因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如拖欠工资、不缴保险)而以提前30天通知的形式解除劳动合同的;
      c. 劳动者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的;
      d. 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维持原待遇但劳动者拒绝续签的。
      B. 经济补偿以上一年度全部收入/12为月标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
  • 一般来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法律强制性规定必须签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把约定的待遇等写入,避免以后发生争议。并且劳动合同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发生工伤等时,可以作为证据。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一份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投诉,要求给劳动者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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