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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离婚起诉需要暂住证的吗

离婚 2022-11-03 07: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外地起诉离婚,不需要居住证,(暂住证已经取消),需要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到对方户籍所在地区法院,或对方经常居住地区法院起诉离婚,提交诉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起诉离婚不需要男方的暂住证。原告需要携带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在外地起诉离婚一般无需居住证,因为暂住证已经取消,现在实行居住证制度。但当事人需要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到对方户籍所在地区法院,或对方经常居住地区法院起诉离婚,提交诉状。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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