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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家的房子买来3、4年了,当初按揭买的房子,在银行贷的款,然而现在却听说没有房产证,小区里的业主们去找信用社,信用社说找政府,政府也不管,现在开发商的电话也打不通。我们该怎么办?我家的房子买来3、然而现在却听说没有房产证,现在开发商的电话也打不通。我们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9-06-02 11: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因开发商原因办不了房产证怎么办:
    一、有合同约定的,依照合同约定处理。
    首先,购房者需要仔细查看买卖合同中有没有对此情况作出过相关约定,如果有相关约定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处理。
    但如果只是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式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二、合同没有约定,按照相关法律处理。
    因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导致房产证纠纷时,购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究违约责任,要求开发商办理房产证或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 一般来说,如果是贷款买的房子,在贷款未还清之前房子是不完全属于自己的,现在大多数的银行都是在房产证下发之后由银行持该房产证到房地局办理抵押登记并且在房产证内页的《设定他项权利》一栏中盖抵押登记章之后将房产证原件发还给贷款人。不过,有些银行是主动发还产权证的、有些银行是应贷款人申请发还。
    待贷款还清之后取消抵押登记。也有些银行依旧采用留存产权证原件直至贷款还清发还的方法。具体还看合同上市怎么写的,按照合同约定来走。其实,贷款买房拿产权证的时间和一次性付款拿产权证的时间是一样的,只不过再多办一个放在银行。
    什么是呢?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
    根据担保法,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此时,你的产权证上面会有一栏"此房已设抵押"的字样,等你把银行贷款还清之后到银行去让银行出具一个"贷款结清证明",银行把还给你,你拿着"贷款结清证明"和到产,权所属的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抵押注销,同时重新打一本房产证,就是上面没有"此房已设抵押"字样的完全产权房。
    房产证到手的时间,通常来说,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你购买的是期房,应当在房屋交付后三个月内办证;如果购买的现房,应当在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办证。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 “小产权”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的产权,这种房屋既没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购房合同备案。如果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了此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 分为一手房按揭和二手房按揭。 一手楼按揭贷款指申请人(购房人)在向房地产商购买房产时,自己先交首期房款,其余部分由银行贷款,并用所购买的房产权益作为抵押,分期还本付息。
    二手楼按揭贷款是指借款人(购房人)在向售房人购买具有合法完全产权(已取得房地产权证),能上市流通的住房时,自己先交首付款,剩余部分由银行贷款,所购买的房产权益作为抵押,分期还本付息。
    基本条件贷款人的贷款时间是贷款人的年龄和贷款的年限相加不能大于6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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