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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问一下我和我爱人共有一套房子现在我想过户到我个人名下怎么办理。

离婚 2022-11-03 14: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共有房产过户到一人名下首先应当于其他共有人进行协商,如协商一致并签订协议决定将房屋过户到一人名下,可以全部共有人一起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手续完成后即过户到一人名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
    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 共有房产过户到一人名下的办理:首先应当于其他共有人进行协商,如协商一致并签订协议决定将房屋过户到一人名下,可以全部共有人一起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手续完成后即过户到了一人名下。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
    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 共有产权房过户到一人名下需要提交产权人与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购房合同、产权证、共有产权证至房管局审核,递交税费减免申请表,领取新的产证,房管局核发过户单。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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