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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养女,单亲家庭,和父亲奶奶住一起,三年前奶奶去世了,我现在已经结婚生了两个女儿,结婚时没有将户口迁出,我还有一个姑和叔叔,父亲去世后他们有权继承房产吗?三年前奶奶去世了,我现在已经结婚生了两个女儿,结婚时没有将户口迁出,父亲去世后他们有权继承房产吗?

继承 2019-01-29 08: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父母离婚并不影响子女的继承权。
      死者的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扶养关系的继承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死者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义务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遗产由其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或丧失了继承权的时候,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但不等于个人所得的份额绝对平等。《继承法》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生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多分。
    对有扶养能力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 父亲去世后遗产的分配:1,父亲的遗产范围包括:个人婚前全部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
    2,如果父亲留有遗嘱,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
    3,如果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顺序,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继承人之间可以平分遗产,也可以协商继承的遗产份额
  • 继承的方式是税费最少的一种方式,在父母在世时是不能办理的,只有等到父母去世后才能办理房产继承。在继承房产手续的办理过程中,只需要缴纳极少的公正费和继承公证费用,即使在房产证不到5年的情况下出手,也只需要缴纳1%的个人所得税和
    5.5%的营业税。
    但是,继承的过程可能会碰到一些问题。名列前茅个问题是有多个子女,或者是父母的父母还在世,那么这种情况需要其他的继承人放弃继承,如果其他的继承人不同意,而父母又没有留下相关的有效遗嘱,那么只能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如果父母留下了有效遗嘱,但是其他的继承人依旧不同意,那么只能通过诉讼来处理。
  •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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