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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姻期间,男方将唯一共同房产过户到女方名下,并公证放弃房产,如果后期男方投资失利,已过户到女方名下的房产是否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来清算?

离婚 2022-11-05 08: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放弃产权是不会影响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只要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即使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的,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双方均可就该套房子主张所有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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