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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几年不出抚养费,小孩跟父亲生活,且另组家庭,有2个儿子,但不出女儿学费生活费,一直由爷爷奶奶承担,可以争抚养权吗

离婚 2022-11-05 10: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孩子已经成年的,因其无需抚养人所以一般是不能选择抚养权的。但对于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具有一定辨识能力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 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一方不承担孩子的抚养费。但是双方的约定不妨碍子女在之后提起抚养费诉讼。也就是说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在离婚之后以孩子的名义继续索要抚养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子女如果三周岁,起诉离婚双方均可要求随其生活,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从有利于子女的权益出发进行判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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