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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注明次月15日发放工资,25日发放另外一部分工资,一天工作9.5小时,未算加班,请问以上行为是否违反劳动法

劳动纠纷 2022-11-06 13: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工资的,加班工资可以参照同行业、同岗位的平均水平来算;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足额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工资,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加班后的加班工资,可以参照同行业,同岗位的平均水平计算;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足额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工资,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月工资包含加班工资在内。加班工资是劳动者月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之一,除此之外还包括当月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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