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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过了没签合同,想要辞职违法吗

劳动纠纷 2022-11-06 15: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试用期没过,提交辞职是合法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单位提交辞职申请,并依法办理好离职的手续;如果劳动者不辞职的,则单位可以依法单方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未签劳动合同就无故辞退劳动者的,违法,应该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赔偿劳动者。此外逾期不签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的,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但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试用期没签劳动合同,无故被辞退是不合法的。第
    一、未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约定,而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到《劳动法》的保护;第
    二、被辞退也就是,单位要求解除事实劳动关系,所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单位没有支付,可以在申请劳动仲裁时,要求单位再加付百分之五十的补偿金;第
    三、若单位平时支付的加班费,不符合法律规定,加班费应当是按平时工资的
    1.5倍。也可以要求单位补足加班费。按照规定还可以要求加付,所克扣加班费百分之二十五的补偿金。注意:想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话,得要收集相关的,能证明你确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据,包括试用期的合同、工作证、工资条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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