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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2月28行政部降薪事宜,但薪酬在1月份就降薪了,没有通知到个人,3月3号又工作调整降职 是否合法

劳动纠纷 2022-11-06 17: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中关于降职降薪的规定:降职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变更,用人单位不可单方随意变更。若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 今天就降薪的相关法律问题,作简要的分析如下:作为劳动者,在工作中不可避免的会遇到工资调整,那么如果公司对我们作出降薪,这是否是老板在赶我们走呢?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来看:首先应当看工资是否被不合理地下调。一般来说,在合同期内,员工的薪水发放应当以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准,不得无故降薪。
    但是,如果员工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按照规章制度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则可以在适度的范围内对员工予以降薪处罚。另还要再看,降薪的流程、依据是否依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在进行。
    如果公司的降薪既不合理,也没有依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在进行,那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可以认为老板是在用这种办法赶我们走。在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情况下,员工可以选择提出劳动仲裁,其次,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员工应当明确诉讼请求,并准备好劳动合同、社保清单、降薪前的工资发放流水记录、降薪后公司的工资发放记录、降薪通知书等证据,然后积极应诉。
    法律依据:
  • 公司单方面降薪是不合法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降薪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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