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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补办十几年前的死亡证明呢请问

综合法律 2022-11-06 17: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遗失死亡证明可以到开具机关补办死亡证明,因为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是办理股票继承以及任何继承的必要材料。如果有遗嘱的,要适用遗嘱继承。必须是合法财产才能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遗产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死亡公证书;需要带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 遗产公证需提供以下材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2、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死亡公证书;
    3、需要带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4、继承人的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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