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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没水造成重大损失现在没住穿,可以先要求物业补偿吗

物业管理合同 2022-11-06 18: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楼上渗水下来物业合同中有相关条款约定的物业有义务解决。物业按照物业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合同中无约定的由业主自行负责,但是物业可以提供有偿维修。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 楼上渗水下来物业合同中有相关条款约定的物业有义务解决。物业按照物业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合同中无约定的由业主自行负责,但是物业可以提供有偿维修。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 物业公司不可以因业主欠费而擅自停水断或者停止小区公共服务。物业服务合同与供水供电合同是两个独立的合同,其设计的合同当事人不同,小区业主供水供电合同的相对人是供水公司和电力供应公司,物业公司没有断水断电的权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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