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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条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和才能退回

连锁加盟 2022-11-08 10: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押金条的书写方式为:
    1、标题为“押金收条”或“押金收据”;
    2、押金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3、押金的具体金额;
    3、最后是落款,在落款的时候要求写上收钱人的姓名,并且写上收取押金的日期,一般情况下还要盖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押金合同主要需要写明:押金的交付时间,押金何时退还,退还的条件,退还押金时是否需要支付利息,如交付押金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坏赔偿金和其它相关费用,收取押金一方可在押金中予以抵扣,如不足以弥补的,违约方应当予以补足。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押金的法律效力为一经交付押金合同就成立并且生效,押金是指为取得土地、房屋或其他财物的使用权所交的保证金。当事人之间如果不存在其他纠纷之后,应当退还押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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