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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债务如何承担

继承 2022-11-08 11: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继承人依法放弃其继承权,就不用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偿还义务。继承人继承了被继承人的遗产,就意味着他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如果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 放弃了继承权不能逃避债权,即使债务人放弃继承权,但是其自己所负的债务还是应当偿还,但是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债务,则不需要偿还,债务人死亡的,其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 继承人放弃继承债务一般无需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若其放弃继承的,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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