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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没有签订合同,又无故降职降薪,请问可以要求赔钱吗

劳动纠纷 2022-11-08 12: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单位无故降薪的,员工可以与其协商,要求其恢复员工的原有薪资水平;如果单位拒绝的,则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者依法与单位解约,并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公司如果是无故降薪员工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对此进行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对此调查核实后可以责令用人单位予以改正。公司无故降薪的行为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若是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请求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用人单位调岗降职不降薪,如果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或者劳动者有过错,而劳动合同或者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有规定的,劳动者不可以要求赔偿。如果没有相关规定,单位擅自作出该变更,劳动者可以不遵守,给劳动者带来的损害的,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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