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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的店铺不到期,房东又租给别人,把装修全部破坏

房产纠纷 2022-11-09 13: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期还没到房东收房装修损失一般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人同意装修但无特别约定的,租赁房屋装修费用及损失由承租人承担;租赁房屋主体结构、附属设施装修的,租赁房屋装修费用及损失可以由出租人承担;出租人不同意装修的,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 没到租期房东收房的,一般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装修损失,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出租人同意装修但无特别约定的,租赁房屋装修费用及损失由承租人承担;租赁房屋主体结构、附属设施装修的,租赁房屋装修费用及损失可以由出租人承担;出租人不同意装修的,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 店铺合同未到期房东要收回店铺租客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或者可以解除租赁合同,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退还剩余的房租,赔偿租客因此受到的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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