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

请问:

1.我准备从原单位离职,成位个体从业人员,原单位可以给我带交各项保险,但是我要全部负担单位帮我交的各项保险费用;这种情况我是个人交纳合适,还是让单位代交,我再把单位给我交的各项费用全额交给单位合适?麻烦您解答,谢谢!

2.在每月交同样钱(比如1000元)的情况下,一种是个人直接交给社会保险部门,一种是单位替我交1000元,我再把这1000元交给单位,哪一种交法到退休时领取的退休金高?

3.个人交纳保险要交哪几项保险?如何界定每月交费的标准?

4.如果我个人交纳保险,每年个人按100%交,到我退休时(2023年我达到正式退休年龄),已不在企业,退休前也没有一个工资数,退休后的工资如何计算?

5. 从明年起我帐户里没有企业交的那一块了,对我退休后的工资有多大影响?

劳动纠纷 2019-01-04 10:2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单位办理社保流程:

    一、单位持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机构办理社保登记,领取社会保险申请表;
      
    二、单位填报各项报表并签章;
      
    三、社保机构审核各项报表,核定社保缴费额,开具社保缴费通知书;
      
    四、单位据实填报参保人员增减表并签章;
      
    五、社保机构按期托收社保费;
      
    六、社保机构定期制作并发放社保卡;
      
    七、社保机构次年初发放社保核对表,单位核对签章后返回社保机构。
  •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养老保险交费必须连续交满15年以上且到退休年龄。这里面有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就是连续15年和退休年龄。如果交够了15年而没到退休年龄就停止交费,是不可以享受的;如果到了退休年龄而交费不足15年的,同样也不享受。  问题:  1,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需缴纳多少年?  2,间隔1年或2年再接着缴纳对将来领取养老金是否有影响?  3,“累计缴费年限”是何意思?  回答:  
    一、国家规定,养老保险交费必须连续交满15年以上且到退休年龄。这里面有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就是连续15年和退休年龄。如果交够了15年而没到退休年龄就停止交费,是不可以享受的;如果到了退休年龄而交费不足15年的,同样也不享受。很多人对此理解有误,认为只要交够15年就可以领取养老金,绝对是错误的。  二。按规定来讲,必须连续交费才有效。但目前管理比较松。如果有一年或两年不交费,还可以补交。主要是为了扩大享受养老保险人群的面。  
    三、累计交费年限是指,从交费日起至退休年龄的交费期限。由于我国实行养老制度较晚,因此还有一个视同交费年龄的问题,即在92年之前在国有企业参加工作的人员,92年之前参加工作的年限视为交费年限,和92年之后的交费年龄一并计算。同时对于个人帐户的资金,也视同增加。如92年之前的工龄为10年,92年之后的工龄为20年。假如92年之后个人帐户余额为2万元,由92年之前的帐户视同为1万元,在计算养老金时按3万元计算。(但你中途退保时按2万元计算)
  • 退休待遇的享受与当事人的社保缴纳方式是无关的:
    1、该项只与当事人的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社保关系所在地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2、在当事人的就业地与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都一致的前提下,本人的退休待遇及个人账户、统筹账户余额与当事人是个人缴纳还是在用人单位参保,都是一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1、如果没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受伤后的一年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申请认定工伤。注意一定不能超过一年的时间,不然劳动部门有权不受理。可以按照工伤索赔程序申请赔偿。
    2、如果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则不能再申请工伤,可以认定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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