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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在逃人员信息里的人已经刑满释放了但是过了好久还有其他公众号在转发还说牢底坐穿啥的这个该怎么解决一下

综合法律 2022-11-11 14: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你可以收集证据报警处理
  • 对符合上网条件的在逃人员, 立案单位要详细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 表》中“在逃人员信息登记”部分内容,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在逃人员拘留证或逮捕证一并交给同级刑侦部门,由刑侦部门将在逃人员信息录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追逃。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 犯罪人信息公开是指对符合条件的罪犯的信息进行公开。可以通过司法机关网站,公众号等渠道查看。对符合条件的实施严重性侵未成年人行为的犯罪人员,在其刑满释放后或者假释、缓刑期间,通过各单位的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渠道,公开其个人信息,方便公众随时查询。
    法律依据: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一条
    禁止拐卖、绑架、虐待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 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六条
    讯问、审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询问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到场。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刑事案件,应当保护被害人的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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