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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租客(合同中的乙方),房间内空调老化,非人为损坏,房东拒绝维修,要我赔偿。我认为不合理,租赁期间对方没有保障我正常使用设备,是对方已经违约,所以目前我已经拒付房租两个月。而房东认为我拒付房租,构成违约。已经到法院起诉我,说我无故拖欠租金,根本不提空调老化的事情。我们的合同,其中有一条是这样的:“租赁期间,每月的管理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煤气费、清洁费、水电费、室内设施的维修等杂费等,均由乙方支付”。另外,还有一条写道:“租赁期间,乙方如对该物业以及设备故意或过失损毁应该负责维修和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我的问题是:1、在对方不提空调老化,只是起诉我无故拖欠房租,现在是不是我要出钱请人签定?鉴定费谁出?2、根据合同,应该由谁维修空调? 2、我和房东,到底是谁违约在先? 3、房东起诉我了,要做哪些准备?有哪些注意事项?我是租客(合同中的乙方)说我无故拖欠租金,应该由谁维修空调?到底是谁违约在先?有哪些注意事项?

争议解决 2019-01-19 13: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这里涉及到2个法律关系,一个是房租租赁关系,一个是出租房的行为导致你方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的法律关系。对于租赁关系来说,作为出租方,应当提供符合约定的租赁物,并不得干涉承租方正当使用租赁物。
    由于出租房的干涉行为导致承租方不能使用租赁物,承租方有权利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对于侵权行为来说,你方可以结合侵权的程度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并要求对打人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建议你们认真看一下合同,因为结合我们为客户起草的合同,我们会在合同中约定房租的交付时间。对于这种合同,一般会要求提前3个月或一个月缴纳下一年度的租金。是不是由于你们没有按照约定缴纳租金,导致对方采取了过激行为。
  • 房东违约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的表现:
      
    1、房东拒签居间协议;
      
    2、房东拒收定金;
      
    3、愿意双倍返还定金;
      
    4、房东拒签买卖合同;
      
    5、签买卖合同时提出不合理要求;
      
    6、签订合同之后拒绝过户;
      
    7、要求赔违约金而解除合同。
  • 对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且又有能力支付却故意拖欠租金不 交的,出租人可通过法律手段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对承租人不按合同的约定交纳房屋租金的,出租人根据以上不同情况,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自动协商,请求有关组织调解,申请有关机构仲裁和申请法院依法审理等几种具体途径解决。
    当出现承租人拖欠房租的情况时,出租人可以首先根据实际情况,与承租人进行协商,以求得双方当事人的共识和谅解。出租人与承租人经协商来取得一致意见时,出租人可以邀请双方当事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帮助敦促承租人按合同约定履行交纳租金的义务。
    如仍不能解决问题时,出租人可以根据租赁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条款,申请房地产仲裁机构予以仲裁。在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承租人欠租问题的情况下,出租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确定承租人应交纳的房租,交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人民法院的审理结果具有最高效力,其判决可以强制执行。
  • 租赁合同是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同出租人签订的合同,最为典型的是房屋租赁合同。一般来说,有以下情形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现实中,房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就入住的情况很多,作为承租方很难查清房屋是否验收合格,因此为避免此种无效合同风险,承租方除尽职调查外,应在签订租赁合同中约定无效合同处理条款,以保护自己一方权益。
    2、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即违章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实践中违反土地用途的约定将房屋改变用途出租的大多是将非商业用途的房屋作为商业用途的房屋出租,以获得较多的租金,但国家的土地出让金受到损失,并扰乱了房地产市场,这种租赁合同当然认定无效。
    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房屋租赁。”
    4、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应当立即终止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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