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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疑惑是这样的,我爸在2011年借了身份证与户口本给叔叔,结果那个叔叔拿去贷款2万,就直接跑路失踪了,我爸纯然不知情。并且我爸并没有签字画押,XXX也直接给我叔叔贷款。现在信用社要求我爸还款,否则承担失信等责任。声明:那个户口本与身份证是在老家的时候,现在我已经搬离了好多年,我爸爸老家的身份证与户口本已注销。在新的地方注册新的身份证与户口本。现在该怎么办?

综合法律 2022-11-12 18:2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父亲不在了,借出去的钱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要回来,因为父亲去世了,其债权作为其合法财产可以由其遗产继承人继承,所以其子女可以要求欠款人偿还欠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条
    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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