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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房办卡后,未激活卡,后因工作调动,去退卡,健身房不退,合理吗?

消费者维权 2022-11-14 11: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劝退是可以不退,但是如果单位在拘役其经济补偿或者具有单位单方面解除情形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违法解除的需要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标准的经济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健身卡是可以退的。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 健身卡是否可以退,需要看办卡时,签的合同里面是不是有对于退卡作出约定。如果当事人所在的健身房没有按照原来既定的承诺履约时,则可以要求健身房退还未使用时间的折价款。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工商总局令第73号)》 第十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内容。
    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对退款无约定的,按照有利于消费者的计算方式折算退款金额。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退款要求,明确表示不予退款,或者自约定期满之日起、无约定期限的自消费者提出退款要求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未退款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法律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工商总局令第73号)》 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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