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一般交叉管辖与并案管辖有哪些区别

诉讼 2022-11-14 12: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的具体内容、性质是什么?如果满足专属管辖的情形,你们双方约定管辖是无效的
  • 交叉管辖与并案管辖主要是存在概念上的区别:交叉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与检察院交叉的案件,先将对方管辖的案件移送给对方,然后根据主罪予以分工。并案管辖是指将原本应由不同机关管辖的数个案件,合并由同一个机关管辖。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三款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在其职责范围内并案处理:
    (一)一人犯数罪的;
    (二)共同犯罪的;
    (三)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实施其他犯罪的;
    (四)多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的。
  • 交叉管辖与并案管辖的区别:主要是概念上的区别:交叉管辖:公安机关与检察院交叉的案件,先将对方管辖的案件移送给对方,然后根据主罪予以分工。并案管辖:将原本应由不同机关管辖的数个案件,合并由同一个机关管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三款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在其职责范围内并案处理:
    (一)一人犯数罪的;
    (二)共同犯罪的;
    (三)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实施其他犯罪的;
    (四)多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海南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