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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购买农村安置房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房产纠纷 2022-11-15 10: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申请核验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户口本;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申请核验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居住证、纳税或社保凭证;
    3、外籍人士提交有效护照及中文译本公证。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第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 买安置房公证应向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安置房买卖公证申请表》,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启动公证程序;公证员与当事人谈话制作谈话笔录,出具安置房买卖公证书。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 购买农村房屋注意事项如下:
    1、是否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2、对方买卖房屋是否征得村委会的同意;
    3、受让方是否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4、其它应当注意的事项。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五款、第六款的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五款、第六款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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