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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贷款房子离婚过户

离婚 2022-11-15 15: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有贷款的房子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过户:当事人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之后,由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并根据相关规定由被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房子有贷款的情况下,离婚后房子过户的方式为:当事人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并根据相关规定由被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法律依据:房子有贷款的情况下,离婚后房子过户的方式为:当事人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并根据相关规定由被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房子有贷款,离婚后房子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离婚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并根据相关规定由被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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