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申请商标重复提交是否能撤销一个

2022-11-16 06: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商标重复提交可以撤销一个。商标局受理商标注册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对不符合规定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驳回或者驳回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依照商标法及本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对不符合规定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驳回或者驳回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申请商标撤销的情形有三种方式:一是权利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意事项并且不改正的,予以撤销;第二种是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撤销;第三种是商标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人和单位可申请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 申请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方式:任何人或组织,可以向商标局提供相关证据,提出撤销申请,商标局受理后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商标注册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相关证据证明不存在三年连续未使用,或未使用的法定事由等事实,否则,商标局应当撤销其注册商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
    有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情形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提交申请时应当说明有关情况。
    商标局受理后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商标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期满未提供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证据材料无效并没有正当理由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前款所称使用的证据材料,包括商标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证据材料和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证据材料。以无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为由申请撤销注册商标的,应当自该注册商标注册公告之日起满3年后提出申请。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乌鲁木齐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