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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是否可以调岗降薪

劳动纠纷 2022-11-16 20: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怀孕期间调岗降薪的处理方式:对于降薪是违法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要求补充支付足额的劳动报酬;可以与怀孕女职工进行协商,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 怀孕期间不能调岗降薪,但可以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辞退,应当以经济补偿为基础支付双倍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 女职工怀孕期间调岗降薪不合理,但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怀孕女职工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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