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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买的的房子就遇到开发商破产了,一直在破产重整却也没能交房,而且房贷也在还了,这种情况能停止还款吗

房产纠纷 2022-11-17 08: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子开发商破产业主应联系开发商筹措资金、完成后续工程;开发商资不抵债宣布破产的,业主有权依照规定以该房折价,或以烂尾楼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十二条
    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开发商申请破产,业主的贷款需要继续偿还。因为业主与房产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和业主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是不同的两个法律关系,开发商破产,业主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 申请破产需要还债,债务还是要还的,应当以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偿还的债务应当消灭。债权人不得要求债务人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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