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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工资,未按时缴纳社保导致社保断缴,离职通知单怎么写

劳动纠纷 2022-11-17 17: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因公司拖欠工资离职,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离职证明。离职证明应写明员工的基本信息、入职时间、离职原因、离职时间等,最后写明日期,加盖单位印章。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公司不交社保、也拖欠工资的,员工的维权办法是依法向社保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诉;依法申请调解组织调解;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因为拖欠工资,劳动者提出自动辞职的,可以获得赔偿。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有权向相关劳动行政部门寻求救济,单位逾期不支付的应当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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