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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专利产品形状基本相同,用途相同,材料相同,但制作方法,图案不同,是否侵权

2022-11-21 06: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确定法律规定的外观专利保护范围,以在照片或图片中所呈现的为准。其次在侵权产品与被侵权产品是否为同类同用途或相似产品进行对比。若不相似相同则不构成侵权。最后用普通消费者眼光将两种商品进行对比。
    若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被侵权商品完全相同或在大体要部方向大体相同,整体上相似那么此产品构成侵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外观专利认定侵权的的方式:一般情况下,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在要部上与专利外观设计基本相同,整体上属于近似,判定专利相似侵权成立,若完全相同,判定专利相同侵权成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在认定一般消费者对于外观设计所具有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时,一般应当考虑被诉侵权行为发生时授权外观设计所属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的设计空间。设计空间较大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一般消费者通常不容易注意到不同设计之间的较小区别;设计空间较小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一般消费者通常更容易注意到不同设计之间的较小区别。
    第十五条
    对于成套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被诉侵权设计与其一项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侵权设计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 如果对方申请了专利,而你的作品又和对方非常相似,那是否构成对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认定标准是看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已申请的专利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这里讲的相同或者相近似,应当主要指在视觉上、美感上的相同或者相近似。  产品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是否构成相同或者相近似,应当将两者进行比较:  
    (1)如果两者的形状、图案等主要设计部分(要部)相同,则应当认为两者是相同的外观设计;  
    (2)如果构成要素中的主要设计部分(要部)相同或者相近似,次要部分不相同,则应当认为是相近似的外观设计;  
    (3)如果两者的主要设计部分(要部)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则应当认为是不相同的或者是不相近似的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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