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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7.6号入职到今天,公司一直没给我办入职也没签订过合同,也没交社保,去的时候说7.6-7.9这几天说试用期,没满一个月就没有工资,今天谈第二个月工资没谈拢,我说明天开始不去了,公司试用期3天工资不给我倒扣我3天工资,这个合理嘛

劳动纠纷 2022-11-21 11: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也要发工资。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所以试用期7天没有工资是违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试用期间是有工资的,如果不发放工资是不合法的。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也要发工资。未发工资的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向劳动局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并给予劳动者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劳动法规定了不得克扣工资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这的工资,公司无故克扣工资有三种解决方法:与公司协商解决;无法协商,可到劳动局申请仲裁;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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